918博天堂科技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就与918博天堂卡优倍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卡优倍公司”)的关系及有关事宜,申明如下:
一、我公司系卡优倍公司的投资人,仅通过出资方式持有卡优倍公司相应股权,不直接参加卡优倍公司的日常经营、治理,亦不直接参加卡优倍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及业务发展。
二、我公司与卡优倍公司均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主体,各自占有独立的法人财富(蕴含知识产权),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两者在司法上、财政上及经营治理上均维持相互独立。
三、卡优倍公司的所有经营行为(蕴含但不限于对表签定合同、发展业务、承担债务等)均系其自主决策并独立执行的行为,由此产生的所有司法责任、经济纠纷及有关后果均由卡优倍公司自行承担,与我公司无关。
特此申明。
918博天堂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2025年7月30日